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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应验明产权,签书面合同
2007年4月14日10:30
南京房产在线网



  [律师提醒]  租房应验明产权,签书面合同

  在租房过程中尽量不要转租房屋,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必须获得房主的许可。另外,房客在租房之前还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:

  1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。如果双方租赁关系仅停留在口头协议上,一旦租赁双方发生纠纷,没有合同,双方权利都将无法得到保障。因此,在租房时,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,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、租金数额、支付方式、房屋用途、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,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。房东在交房时有义务告知该房屋的使用要求,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何使用,煤气用具、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等。

  2、验明房屋的产权。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,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,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。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,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,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。

  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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