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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婆赠房给儿子 离婚后妻子难"分享"一半房产

http://www.eeehouse.com   信息来源: 2008年3月24日10:17  
扬子晚报  江研 曹卢杰  

南京一对夫妇结婚后一直住在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内。双方因感情不和闹离婚,多年居住的婚房自然成了分割财产的焦点,妻子要分一半房产,丈夫不给,两人为此走上了法庭。

据了解,许微和张民是中学同学,两人1991年建立恋爱关系,1993年1月走进了婚姻礼堂。可儿子出生后,张民像变了个人,经常彻夜不归。后来经许微了解到,张民之所以变成这样,是因为他成天沉迷于赌博。为此双方没少吵架,可张民屡教不改,输了钱还偷偷拿走许微的积蓄。2006年8月,许微实在忍受不了,起诉到法院离婚,后经法院调解,许微暂时原谅了张民,张民也承诺回家好好过日子。可没到两个月,张民又去赌博。无奈,许微再次提出离婚,并要求分割他们婚后共同居住的房产,张民则认为房子是父母赠与的,许微要求无理。双方为此争执不下,打起了房产官司。

近日,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法院查明,张民与许微婚后居住的房子原本是张民父母所有,2000年5月10日,张民与他父母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,将此房子赠与张民,产权登记在张民名下,并进行了公证。法院认为,在赠与合同上张民父母表示的意思是只归张民个人所有,房屋过户登记在张民名下,故此房屋应为张民个人财产,许微主张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分割的请求,法院不予采纳。最后,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,但房产归张民一人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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